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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分公司2025年滦州市公安局数字集群基站铁路监控全景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唐山市分公司2025年滦州市公安局数字集群基站铁路监控全景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5-03-31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2025年滦州市公安局数字集群基站铁路监控全景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3-31   3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2025年滦州市公安局数字集群基站铁路监控全景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2025年滦州市公安局数字集群基站铁路监控全景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FA-130001-20250313095319-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2025年滦州市公安局数字集群基站铁路监控全景摄像机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含税预算总金额48750.00元,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总价(元)





备注









全景摄像机











10





48750.00





含摄像机配套支臂。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4314.16元/台,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行,本次就摄像机设备开展采购。

2.2合同类型:单项合同。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

2.6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次日起12个月。

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询比文件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唐山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视频监控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响应产品(全景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响应产品关于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均无效;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响应的,其响应均无效。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日8点00分至2025年4月3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询比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供应商发票开具联系方式:蒙女士,电话:0771-2419331电子邮件:gxtfzb@163.com。】

6.响应文件的递交

5.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30号】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



邮编:/

邮编:530003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潘添添/李忠瑞/郭耀洲/覃振祝/黎明华/袁乐/贾岩/田志广/杜宇函/黄晨希】



电话:【0311-67890181】

电    话:【190623831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3607876350@139.com】



网    址:/

网    址:/



户    名:/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45050160485100001383-0005】



异议联系人:潘添添

异议接收电话:19062383113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3607876350@139.com)提出。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询比公告(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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