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达州东职教基地绿化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CWB-2025-0311-0033
一、谈判人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供电段
二、谈判人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金山顺街190号
三、谈判项目及资金来源、谈判控制金额:
1.本次谈判项目(达州东职教基地绿化项目),已由达州供电段2024年10月25日第29期段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建设资金来自达州供电段成本资金 。
2.本项目公布谈判的含税最高限价为113232.35元,税率为9%。
3.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4.谈判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供电段。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
四、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地点: 达州供电段达州东职教基地。
2.项目规模:达州东职教基地内绿化土地平整、绿植栽种(详见工程量清单)
3.谈判范围:达州东职教基地内绿化土地平整、绿植栽种详细内容、单价和总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7日历天,签订合同、办理完成安全协议等后3日内开工。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及项目参与人员的所有资质、执照、证明、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六、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谈判结果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注明的最高限价。
本项目现邀请四川鑫之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谈判方式议定合同价格,最终谈判的价格原则上应低于谈判文件注明的最高限价1%以上。由评委按照谈判文件中的评选办法决定中选候选单位,评审结果在95306网站公示。
七、谈判文件获取及递交:
1.谈判文件的获取:项目公示到期后,发具备该项目谈判资格的报名或邀请单位,如有故意拖延、设置障碍或提供不齐全文件等违规行为,可以向纪委举报。
2.谈判公告时间:挂网时间 2025年3月 31 日,公示时间: 2025 年3 月31日至2025 年4月 7 日12时00分。
3.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4月 7日12时00分。
4.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计30分钟),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开标。
5.参加谈判的单位不缴纳谈判文件成本费。
6.接受谈判的单位不得随意退出谈判,达州供电段可以申请将其移除成都局集团公司备案库,还可以对其进行信誉评价。
7.谈判地点:达州供电段谈判会议室。
8.对于参选人在接受谈判文件后2个自然日内可提出的疑问,谈判人在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个自然日前将答疑公布给参选人,不足2个自然日的,应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该答疑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9.谈判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公布给参选人,不足2 个自然日的,应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与项目资料共同保存。
八、谈判要求:
1.业绩要求:近2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少于1个。
2.诉讼及仲裁要求:参选人在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辖内失信要求:参选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谈判人(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失信行为、质量、安全事故。
4.对涉及诉讼及仲裁,参选人、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是否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等辖内失信等方面,需提供有效证明,如可以使用并不仅限于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list/list)、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12309人民检察网(http://12309.gov.cn),国家铁路局等具有政府公信力的网站的截图证明,并相关页面组入投标书内(截图应明晰看见网站网址及内容)。
5. 投标时应注明报价和税率。
6.本项目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及其他证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但参选人应当检查并测试所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清晰不变形,每个证件单独一页A4纸,且能够供谈判人现场通过扫描确认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 谈判投标文件要求:
(1)参选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业绩、信誉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中资信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书面承诺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九、谈判评审办法。
采用经商务、报价评审合格后,谈判的最低报价法。
十、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
1.谈判结束后在95306网站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存在,发布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下发后七日内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原则上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按照谈判文件所附合同内容签订。
2. 中选人应按本项目承包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原则上开具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税率发生变化时,其支付金额按照其不含税报价及新税率计算(国家明确给予企业如疫情临时优惠的按照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它。
项目承办部门:水电技术科(基建):郭文光 电话:0818-5316053
财计科:李林峰 电话:0818-5316463
如有违规行为可向达州供电段纪委举报(电话:0818-531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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