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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终端地面测试设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激光终端地面测试设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5-03-24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1年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历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材料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所致单位不限,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人员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本企业为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缴纳的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中任意 3 个月)的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缴纳(委托缴纳须提供关系说明)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须为本校人员,须提供在职(在校)证明(具体形式不限)。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签署《承揽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业务廉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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