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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一批处置公告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于2025年3月21日10 :00至11:00(延时除外)在重庆产权交易网上(网址https://www.cquae.com)对以下标的物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一、重要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处置公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2、本次处置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次处置的标的物为报废车辆,清单中的规格、质量、车架号、颜色及型号与实物现状可能存在偏差,甚至标的物内部存在残缺、内部少零配件等情况,交付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附件: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委托人和重庆联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除处置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处置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车辆型号、颜色、车架号和数量等不符为理由反悔,委托人和重庆联交所不承担网络处置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二、处置标的物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暂扣违法报废车辆一批(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摩托车等共计19辆),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现19辆报废车辆整体对外处置。具体的车型、车架号、停放位置等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三、起拍价:64500元,保证金:6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数倍。四、标的物看样自处置公告发布之日起,标的物在停放地现场展示(报废车辆分别停放在12处收扣场地内,详细情况及看样联系方式请见评估报告),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前往车辆停放地看样。五、竞价方式本次处置为增价处置,处置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处置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已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3分钟。六、竞买资格具有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单位方可参与本标的物处置,报名时需上传:(1)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营业执照》;(2)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3)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4)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七、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请于公告期截止前在重庆产权交易网注册及实名认证,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报名截止时间:竞买人须于 2025年3月19日17:00 前将“竞买资格”中的所有资质上传至网站审核,逾期未办理的将没有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处置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重庆联交所发布的《处置公告》及附件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八、特别提醒:1、该批车辆系报废机动车、报废摩托车的处置,均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全部做报废处理。竞买人须充分了解车辆状况后,自行判断能否参与竞买,一旦参与竞买后,表明竞买人已充分掌握车辆配件、启动、行驶等方面的情况,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不承担车况问题的相关责任;2、竞买人必须是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的符合报废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的企业,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参与竞拍,将不予以交付,且已交纳的保证金及价款、费用均不予退还;3、本次处置的车辆不能过户,不能年审,不能上路行驶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重庆联交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必须使用拖车到停车场将报废车辆安全有效运输至报废厂或解体厂,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4、车辆清运、报废等手续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过程中的拖车费、运输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标的物按现状处置。6、所有车辆均无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处置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拆解事项。处置成交后交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提货时必须使用拖车。7、不管竞买人是否到现场看样,成交后委托人、重庆联交所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8、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9、在环保转移过程中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一切后果和处罚。10、买受人按约定时间与地点进行提货,进入提货现场时买受人有义务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及提货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移动电话号码,如任一份证明材料不全,委托人有权拒绝提货。11、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买受人自行负责其人员、车辆的拆卸、搬运、清点等相关事项,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交接清算单签字确认后,买受人所有的运输安全、货物安全、人身安全、其它与废品回收有关的手续证件办理等问题与委托人、重庆联交所无关。买受人在交接清算单上签字确认后物资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八、保证金的缴纳及违约责任1、有意竞买者请于竞拍前在重庆产权交易网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2、违约责任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3)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4)不及时进行支付处置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清点、清运的;5)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上述情况均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委托人有权重新启动处置。九、买受人成交后的要求1、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按照按成交价款金额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一般通知书》,买受人须于处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财政局国库进行非税收入缴纳(全额价款)。2、买受人须于处置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按处置成交价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3、买受人须于付清处置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收到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提货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提货超过5个工作日,则视为买方自动放弃提货,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4、买受人在接收报废车辆10个工作日内向重庆联交所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报废车辆入库清单,以及对应每辆机动车的销毁照片,整体打包成电子档传给重庆联交所。重庆联交所在收到上述的全部资料且买卖双方确认交付完毕后,原路退回竞买保证金。5、若买受人未将此批车辆全部做报废处理,后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6、根据《固废法》要求,转移普通固体废物出省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相应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处置成交后,买受人应对废旧物资的转运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其他监管要求,否则,对违法违规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12368陈老师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19楼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2025年3月2日 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项目图片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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