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轻工业学校的委托,对大连市轻工业学校80台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ZB-2208-01
项目名称:大连市轻工业学校80台电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大连市轻工业学校80台电脑采购设备(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投标人所投的“▲台式计算机、液晶显示器”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资料(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项目转包。
2.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用“不见面”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网络购买。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dl_dfxmgl@并电话告知,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5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308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3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参加现场投标的人员,必须自行戴好口罩、身份证,做好卫生消毒。近期(14天)有过中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投标,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轻工业学校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30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411-84783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东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2509室
电话:0411-83780022
电子邮箱:dl_dfxmgl@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琦媛
电 话:0411-83780022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