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流镇顺河社区清江水韵人居环境提升和党员驿站装修提升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顺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新都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25日 15: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刚(采购人代表)、魏琪、祁德秀。
总成交金额
¥93.21565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912303
采购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顺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顺河西街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老师,028-8300510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刘女士,028-83912303。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612(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20612)
二、项目名称:清流镇顺河社区清江水韵人居环境提升和党员驿站装修提升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小北街39号
中标(成交)金额:93.21565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
清流镇顺河社区清江水韵人居环境提升和党员驿站装修提升工程
负责清流镇顺河社区清江水韵人居环境提升和党员驿站装修提升工程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采购人发出通知后于12月7日前完成竣工
裴洪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川25106081069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刚(采购人代表)、魏琪、祁德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9,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顺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清流镇顺河西街41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28-83005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刘女士,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刘女士
电 话: 028-83912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