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城乡智慧冷链菜篮子仓储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华发改投〔202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华蓥市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
2.2 建设地点:华蓥市
2.3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新建1个智慧冷链仓储库;新建3个智慧冷链仓储网点;改建2个城区冷链仓储中转站和6个乡镇冷链仓储中转站的硬件设施,购置冷链物流设施,提升设施标准化和冷链管理智慧化水平。
2.4 计划工期:10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20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2人。(注: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类似项目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截图为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3、当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业绩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个数多于上述3.1条、3.2条要求的业绩个数时,业主将只按上述3.1条、3.2条要求的业绩个数顺位审核,其余业绩不再审核。。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10月25日14时30分至2022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4.2申请人自2022年10月25日14时30分至2022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华蓥市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阳女士
电 话: 18581864612
传 真:
2022年10月2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