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 2016 】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承接业务范围为准)”删除。
2、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9年至2022年)”修改为“近3年,(2019年至2021年)”。
3、本项目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0月29日23时59分59秒;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09日11时00分00秒;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08日23时59分59秒。
4、其余事项不变,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由此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德阳发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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