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工艺加热炉提高热效率改造项目详细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102022101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工艺加热炉提高热效率改造项目详细设计已批准建设,批文名称或项目编号《关于大庆炼化公司工艺加热炉提高热效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庆炼化计[2022]20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大庆炼化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提高大庆炼化公司加热炉热效率,采用成熟适用的余热回收技术,对炼油生产一部和炼油生产三部共9台工艺加热炉进行节能改造。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生产区。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加热炉节能改造项目,不改变装置建设规模。
2.3设计服务期:自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开始,至完成全部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为止。其中详细设计须在设计合同签订之后45天内完成。竣工图在项目中交后60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
大庆炼化公司工艺加热炉提高热效率改造项目包括9台工艺加热炉本体改造及配套设施的详细设计、非标设计、竣工图以及为完成设计工作所要进行的报审报批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文件(包括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专篇),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等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验收等服务。
2.5质量标准:在符合基础设计内容和原则的前提下,详细设计内容和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满足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设计规范,满足业主审查、工程物资采购准备(长周期设备及关键设备、材料订货);积极配合业主做好长周期设备及关键设备、材料订货采购、试车、开工等阶段的技术服务工作。
2.6技术要求:
2.6.1一套常减压装置,常压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改造后加热炉热效率不小于95%,热效率改造后比改造前提高2.5%。
2.6.2二套常减压装置,常压炉和减压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改造后加热炉热效率不小于95%,热效率改造后比改造前提高2.98%。
2.6.3汽油加氢装置,分馏塔底重沸炉、加氢脱硫反应产物加热炉和稳定塔底重沸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改造后加热炉热效率为95%,热效率改造后比改造前提高3.39%。
2.6.4催化重整装置,四合一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改造后加热炉热效率为95%,热效率改造后比改造前提高4.5%。
2.6.5异构脱蜡装置,常压炉和减压炉余热回收系统改造,并对减压炉实施增设辐射室顶部排管改造。改造后加热炉热效率为93.17%,热效率改造后比改造前提高5.9%。
2.6.6 根据炉型和基本运行参数情况,以上各加热炉热效率核算外壁散热损失按照1.9%-2.1%计取,过剩空气系数按照1.05-1.15计取。
2.6.7 加热炉改造后,确保烟气仍满足环保达标排放标准(NOx≦150mg/m3;SO2≦100mg/m3 )。
2.6.8加热炉改造部分满足“四年一修”长周期运行要求。不能出现因改造导致加热炉无法安全平稳运行的问题和隐患。
2.7安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8其他要求:
2.8.1项目信息、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编制项目信息、文档管理方案,确定信息管理流程、采集、分析整理信息数据。按照招标人项目文档编码规则,对文档处理、控制、保管和存档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要求执行。
2.8.2 投标人设计时使用技术确保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侵权行为。
2.8.3 根据附件(发包人要求)中装置存在问题和基础数据,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改造方案,该方案作为详细评审重要依据。投标人如需要对装置进行更详细了解,可联系项目单位承办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3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GA2、GB1、GB2、GC1、GC2类,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3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承揽过石油化工工艺加热炉节能改造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业绩数量至少1份。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1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102, 102, 102); font-family: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1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102, 102, 102); font-family: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3.4.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10px; padding: 0px; color: rgb(102, 102, 102); font-family: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4.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近5年内担任过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的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专业设计经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强制性规定(提供相应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6机具要求:有保证项目的软件设备、车辆、办公用具等资源配置。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7.2分包:不允许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10-24 15:00:00至2022-10-31 11:3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5.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5.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6.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11-14 09:30:00(北京时间)。
6.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2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7. 开标
开标时间:2022-11-14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人联系人:马刚 电 话:0459-5616776
项目联 系 人:石磊 电 话:0459-5615519
电子邮件:shilei-dl@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 mengqinglei@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语音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