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2022年采气一厂单井地面建设工程
新疆油田公司2022年采气一厂单井地面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ZY22-XJK24-GC02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公司2022年采气一厂单井地面建设工程己由新疆油田公司基本建设工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新油计【2022】11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1.1项目概况:根据生产需要,配套实施滴401井、DX1420、DX1711、滴西18整体治水完善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采气井场地面相关设备设施建设,采气管道建设,电力线架设、杆架式变电站安装、仪表自动化安装、防腐保温等。
2.2招标范围
2.2.1 工程内容:
标段一:滴401井地面建设工程,主要包含滴401井工艺管道、电力、仪表通讯、防腐保温等配套建设。
施工地点:克拉美丽气田。
工程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标段二:
工程内容:采气一厂2022年措施井地面建设工程,涉及DX1420井、DX1711井侧钻地面配套建设以及DX1804、DX1828、DXHW183井连续气举工艺地面配套建设,主要包含工艺管道、电力、仪表通讯、防腐保温等配套建设。
施工地点:克拉美丽气田。
工程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报名2个标段。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2个标段。
投标人可选择2 标段投标报价。各标段按照综合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同一投标人能中2 个标段;投标人放弃的标段由顺序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且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 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并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文件的规定。且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
3.3项目经理要求
3.3.1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5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具有Q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财务要求: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9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10月 22日至 2022 年10月 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2 年11月18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人: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采气一厂)
联系人:丁丹琳
联系方式:0990-688916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 系 人:张晟
电 话:0990-6265217
2022年10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