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JZX-2022186
项目名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运用规范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政策、制度、管理效益以及财政支出目标、执行和结果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以及其他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工作。具体包括:对师市所有支出(包括师市本级预算单位中央转移支付、兵团转移支付、师市本级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券、国有企业财政资金、援疆资金等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管,并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服务。
1.1拟定事前绩效评估规章制度和相应技术规范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1.2审核师市本级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1.3撰写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设立、审核管理服务。
2.1指导并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含部门预算安排、年中追加、上级专项)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2绩效目标批复后完成师市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地区项目支出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3年度预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本级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对审核未通过的向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4完成师市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工作任务,7个工作日内形成师市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服务。
3.1在每个重点监控月10日前,审核本级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
3.2在每个重点监控月终了15日内,撰写绩效监控情况报告。
3.3根据要求,审核部门单位上报的单位整体绩效监控结果,对出现较大偏差的,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
3.4根据要求,撰写师市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工作报告。
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师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总结、考核管理服务。
4.1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结束后,按照师市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负责对师市本级部门单位上报绩效管理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说明材料、自评表、自评报告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综合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做好公开准备工作。
5.对师市重点部门单位、项目(由财政局选定)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开展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同预算单位绩效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座谈。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二是了解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三是了解单位在部门管理及履职情况,为年末部门整体评价提供更充分的评价依据。
6.出具评价报告,提出师市财政局、各单位在财政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7.对师市各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
(3)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4)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保证金交纳收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大厦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财政局
地 址:可克达拉市香飘路1515号
项目联系人:甘金山
项目联系方式:18999599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成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商业办公楼1104号
项目联系人:吴涛
项目联系方式:1850999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