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盘古梁节能低碳示范区工程智能电表配套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盘古梁节能低碳示范区工程智能电表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2-XA501-FW15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盘古梁节能低碳示范区工程智能电表配套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地处鄂尔多斯盆地,属典型的“低渗、低压、低丰度” 油藏,决定了油井产量低,井数多,全部采用抽油机生产。目前,长庆油田油井总数已达4万余口,年耗电量接近10亿千瓦时,约占油田生产总用电量的40%,抽油机采系统效率低。对于低产低效井, 即使调整到最小抽汲参数后仍存在空抽现象,造成无功损耗大、抽油设备、管杆磨损大、油井检泵周期短等问题。目前只是利用原有井口RTU采集了每口井的电参数,但是这种方法不便于统计每个井场的总电能。通过本次对井场二级配电柜智能电表配套安装,实现远程集中监控井场电能,有便于统计每个井场每天耗电能量,进行区块能耗分析。
2.2招标范围:包括盘古梁作业区278座井场智能电表配套,实现远程集中监控井场电能,有便于统计每个井场每天耗电能量,进行区块能耗分析。项目预算金额110.6452万元 (不含税),项目划分1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中标服务商。本次实施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如因公司、采油三厂政策调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及设备要求:
3.3.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配备齐全。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政府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2022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出具安全生产责任险(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
3.3.2其它人员要求:施工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主要页及2022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出具安全生产责任险。
3.3.3投标人需承诺在施工中人员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
(1)项目参建人员无心脏病等相关职业健康禁忌症;
(2)为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人身伤害保险;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需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在建项目;
本次盘古梁示范区工程四个项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可以重复,但是施工人员(操作人员)不得重复,按照项目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评审,后续项目(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人员(操作人员)不得与前序项目(标段)中已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施工人员(操作人员)重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投标人需配备车辆2台,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购置发票及行驶证。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项数字化或自动化建设、维护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margin-left: 5.55pt;">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8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5pt;">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2年11月3日15:00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或 010-6206935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刁海胜 | 联系人:陈勇、王媛 |
电 话:18609510078 | 电话:0951--693957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bzxcy@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