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苏州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苏州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详细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3日14:56

评审专家名单

费忠民,何冰,王秀英,张琦茹,赵怡,周娜芬,邹飞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668533

采购单位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99999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见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SZRFZ2022-N-G-005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19层

中标金额:壹仟零壹拾叁万元整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苏州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购服务)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高新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赵怡、张琦茹、费忠民、周娜芬、王秀英、何冰(采购人代表)、邹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997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普路58号11楼

联系人:何冰

电话:0512-68751193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刘秀萍

电话:0512-68136997

九、附件

无。



附件:16656420044427451c826573f41bf99458b8c30658112SZRFZ2022-N-G-005的相关附件.zip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