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300-01334(招标文件编号:JH22-210300-01334)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铁东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9号1幢309室、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216室、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中标(成交)金额:207150.61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中铁东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 | 全面提升鞍山市城市综合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工程、智慧停车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内容。 | 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鞍山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鞍山市住建局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等文件;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完成后,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鞍山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等文件,约定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在合作期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享有获取合理回报的权利。 | 项目合作期限20年 | 合格标准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坤、张宇、朱宏伟、金昭、原泉、方长健、张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8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1.3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合作期内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合计值:2,071,506,100.00元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中铁东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张鸿、谷远大、赵锐、阚闯、王善认
主要中标条件:
名称:辽宁省鞍山市城市综合提升PPP项目
服务范围:全面提升鞍山市城市综合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工程、智慧停车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内容。
服务要求: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鞍山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鞍山市住建局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等文件;鞍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完成后,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鞍山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等文件,约定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在合作期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享有获取合理回报的权利。
服务时间:项目合作期限20年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方长健 0412-5534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
联系方式:宾华、蒋衍、任洪建024-231804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华、蒋衍、任洪建
电 话: 024-23180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