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所提供的筒袋泵应是已证实应用的成熟机型。要求提供2017年1 月1 日 至2021 年12 月31 日在石油化工装置:1)至少2台流量≥130m3/h,扬程≥70m成套筒袋泵的应用业绩(不包括改造和部件);2)至少2台含丙烯腈介质的其他机泵运行应用业绩(不包括改造和部件)。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表、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筒袋泵设备名称、型号、材质、工艺介质及浓度、流量等。业绩表、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9 投标人承诺:筒袋泵满足询价书重要条款及性能保证,振动≤2.8mm/s。
3.1.10 投标人承诺:筒袋泵及其辅助设备应适合于规定的操作条件,设计和制造寿命不少于二十年(不包括易损件),并且能够至少 3 年不间断操作。离心泵试车时间严格执行4 小时平稳运行要求,检查轴承温度符合要求。试车要求提供额定转速的实时在线监测的轴承振动、温度、流量趋势曲线(采用振动、温度、流量变送器),横坐标为时间,纵坐标为振动、温度、流量。除买方作出书面认可外,卖方所提供的机器规格应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经验证明在相似的使用场合下使用是可靠的。
3.1.11 投标人承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12 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诺,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的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照镇海基地二期丙烯腈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
3.1.13 除另有规定外,泵的有效汽蚀余量 NPSHa 与必需汽蚀余量 NPSHr 之间应满足下面关系:NPSHa ≥110% NPSHr,且 NPSHa ? NPSHr≥0.6m。泵数据表中的有效汽蚀余量是以基础顶面为基准。必需汽蚀余量在吸入法兰处测定并换算到相同的基准面。
3.1.14 电机执行镇海二期项目电机框架协议,在投标前提供准确装置名称、设备位号等信息匿名向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进行配套电机询价,电机价格与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联系。
3.1.15 请购技术文件中符号“★”表示废标项,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不满足带“★”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文件作废;请购技术文件中符号“▲”表示重要项,投标文件中若有五项不满足带“▲”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文件作废。
3.1.16 支付条款:预付款10%(需要银行保函),进度款20%(需要增值税发票),到货款50%,考核款:10%,质保金10%,承兑汇票或电汇。到货款:设备和竣工资料全部交付后支付;考核款:装置运行调试后;质保期:工程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1.17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9月30日 8:00至2022年10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远程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18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黄水龙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