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翰林镇翰林村委会2022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翰林镇翰林村委会2022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 项目编号 | HNCT202210-26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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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48.163619 |
| 最高限价(万元) | 148.163619 |
| 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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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 | 6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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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本公司2022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含有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②提供本公司2022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
(4)供应商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5) 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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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2-10-14 至 2022-10-20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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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2-10-25 08:30(北京时间) | 地点 | 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定安开标室3 |
五、开启
| 开启时间 | 2022-10-25 08: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定安开标室3 |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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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单位名称 | 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89-63712807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定安县翰林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33310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A702房 |
| 项目联系人 | 洪香明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33310 |
详细信息
磋商邀请
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翰林镇翰林村委会2022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翰林镇翰林村委会2022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CT202210-268。
1.2、项目名称:翰林镇翰林村委会2022农业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481636.19元。
1.5、最高限价:1481636.19元。
1.6、采购需求: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公朗村至潭流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沿途共设计太阳能路灯478盏,其中:⑴设计高度为6m的单臂路灯383盏,灯具安装高度5m,光源选用可调型LED灯功率为45W,设计灯具安装距离约25m左右,根据道路现状情况主要采用单侧布置,部分路段采用双侧交叉布置。照明灯杆采用一次成型的圆锥型灯杆,钢板材质为Q235,厚度为不低于3.5mm;灯杆外表采用热镀锌喷塑装饰;⑵设计挂壁路灯95盏,灯具安装高度根据现场路况及房屋高度,光源选用可调型LED灯功率为36W,设计灯具安装距离约15m左右。每一杆路灯均配套蓄电池和太阳能板,蓄电池做防盗处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
1.7、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本公司2022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含有税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②提供本公司2022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
(4)供应商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5) 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 2022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发售标书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4、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定安开标室3。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定安开标室3。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14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10月20日17时30分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所在地点:定安县翰林镇
联系方式:林女士、0989-6371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联系方式:洪工、0898-68533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898-6853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