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3.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序号
| 标段
| 人民币
| | 1 | 一标段 | 9万元 | | 2 | 二标段 | 6万元 | | 3 | 三标段 | 8万元 | | 4 | 四标段 | 8万元 | | 5 | 五标段 | 6万元 | | 6 | 六标段 | 7万元 | | 7 | 七标段 | 7万元 | | 8 | 八标段 | 10万元 | | 9 | 九标段 | 9万元 | | 10 | 十标段 | 6万元 |
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 电子投标保函
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电子保函网页截图,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序号
| 标段
| 人民币
| | 1 | 一标段 | 9万元 | | 2 | 二标段 | 6万元 | | 3 | 三标段 | 8万元 | | 4 | 四标段 | 8万元 | | 5 | 五标段 | 6万元 | | 6 | 六标段 | 7万元 | | 7 | 七标段 | 7万元 | | 8 | 八标段 | 10万元 | | 9 | 九标段 | 9万元 | | 10 | 十标段 | 6万元 |
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开州区2022年度大德等6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xx标段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大德等6个镇xx标段。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 63626436。
方式三
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 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序号
| 标段
| 人民币
| | 1 | 一标段 | 9万元 | | 2 | 二标段 | 6万元 | | 3 | 三标段 | 8万元 | | 4 | 四标段 | 8万元 | | 5 | 五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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