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维修框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维修框 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JW54-FW015-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石化公司生产各装置有各类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 2628台左右。可燃有毒报警器寿命比较短,可燃一般是3~5年,有毒报警器一般为1~3年,生产厂更换周期非常频繁,每年固定更换报警器探头费用约300万元左右,严重消耗了检维修费用,同时通过物质采购流程不利于可燃有毒报警器(安全仪表)的快速修复,给装置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为了解决报警器故障或检定不合格后的快速恢复,公司计划采取可燃有毒报警器维修框架。
2.2招标范围:
每年大约检修约500台左右(其中苯类报警器约91台,可燃气体报警器约210台,其他类型的毒性报警器约200台),详见《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年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维修框架》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兼具以下资质:
3.1 投标人是中石油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器框架内供应商,或者是供应商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或者与供应商持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是供应商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或者与供应商持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必须是唯一的,不允许子公司和母公司同时投标,不允许或同一集团下的公司同时投标。
3.2 具有质量、安全、环境三项体系认证(认证内容必须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制造或维修相关)。
3.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近四年必须在易燃易爆工况环境下(石油化工)的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维修业绩三套,并提供三套相关业绩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作为验证文件)。3.5 财务要求:无。
3.6 工程与服务项目质量要求:合格并按照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维修框架》技术标准和要求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2日20:00:00至2022年10月 19 日23:00:00(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年11月01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公司
联 系 人:魏志群
电 话:09916910301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老办公楼
邮 编:830019
联 系 人: 杜轶 程星
电 话: 0991-6901808 0991-6910832
电子邮件: 18998339@; duyws@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7.其它
7.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7.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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