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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葫芦岛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
2.3招标范围: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包括设备运输、安装、保险、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6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7投标保证金:1.5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投标人应是相应产品生产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实行网上确认并领取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8:时至年月日:0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0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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