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长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安康市水利局以安水发【2022】154号文下达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汉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汉滨区大河镇小双溪村。
2.2 工程内容:(1)大坝加固; (2)溢洪道加固;(3)放水设施改造加固; (4)监测及其他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697.16万元;
2.4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210日历天 ;监理标段:210日历天(自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标段名称:汉滨区长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编号:E6109023546utmc5nlfu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汉滨区长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编号:E6109023546utmc5nlfu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招标范围:
汉滨区长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等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汉滨区长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监理标段要求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并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3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所有投标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企业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6所有投标企业未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4.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日9时0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1 开标室。
6.2 招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递交方式: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 开标室,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注:线下线上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陕西{本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秦都市报》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汉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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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康市高新区钻石西路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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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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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俞工
| 联系人:
|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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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915-3325252
| 电话:
| 0915-329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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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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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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