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答疑补遗发布。本答疑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问题一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中:电梯门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门机整机通过大于600 万次无故障运行测试,且门机控制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得 2 分。
主要安全部件第 1-6 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整机或部件均可)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质疑:首先门机的型式试验报告均为“委托型式试验”,其次门机的委托型式试验报告因各个厂家所委托单位不一样,且实验的内容不一样会导致每份报告内容不一致,且无法体现或体现次数不大于或等于本次600万次的要求。招标人本次将600万次的要求提出作为加分项,请问招标人是否对该项要求做出了市场调研,是否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制造单位的报告能够满足该数值。既然能够提出该项要求,招标人是否已经瞄了一个点,已经提前做好了内定品牌的工作。因此要求招标人对本项内容进行删除或修改!
回答:门机作为电梯重要部件,报告中的无故障运行测试关系门机的使用性能,符合招标人的使用需求。据市场调研,满足该条件的制造商大于三家,不属于限制性条款。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问题二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中:电梯门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门机整机通过大于600 万次无故障运行测试,且门机控制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得 2 分。
主要安全部件第 1-6 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整机或部件均可)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质疑:首先门机的型式试验报告均为“委托型式试验”,其次门机的委托型式试验报告因各个厂家所委托单位不一样,且实验的内容不一样会导致每份报告内容不一致,且无法体现或体现次数不大于或等于本次600万次的要求。招标人本次将600万次的要求提出作为加分项,请问招标人是否对该项要求做出了市场调研,是否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制造单位的报告能够满足该数值。既然能够提出该项要求,招标人是否已经瞄了一个点,已经提前做好了内定品牌的工作。因此要求招标人对本项内容进行删除或修改!
回答:门机作为电梯重要部件,报告中的无故障运行测试关系门机的使用性能,符合招标人的使用需求。据市场调研,满足该条件的制造商大于三家,不属于限制性条款。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问题三
(6)电梯门机采用永磁同步,通过大于 600 万次无故障运行测试,且门机控制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得 2分。
问:此条一个门机的控制软件自主知识产权能证明什么?为了门机安全?难道电梯梯控系统软件自主知识产权不比一个门机重要?此项只有三菱能满足,为何不直接宣布三菱中标。。
回答:门机作为电梯重要部件,报告中的无故障运行测试关系门机的使用性能,符合招标人的使用需求。据市场调研,满足该条件的制造商大于三家,不属于限制性条款。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问题四
1.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中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由于审计报告页数较多,是否可以只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部分中1.企业实力、2.主要安全部件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建议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答:1.投标人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此“财务要求”条款删除。
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
1.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由于审计报告页数较多,是否可以只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部分中1.企业实力、2.主要安全部件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建议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回答:1.投标人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此 “财务要求”条款删除。
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
商务部分(25分)1、企业实力(14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A级;2.ISO25745I能效证书(A+++);3.ISO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招标人在企业实力得分的细节编制如此多仅此一两家能够满足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请问招标人公然挑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吗?国家既然制定了法律规范招投标,以维护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而招标人却枉顾法律法规,公然违背法律精神,若不修改我司将投诉到底。
回答:1.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第二条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 (A) ;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2.(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款删除,相应分值调整到报价分中,即投标总报价为68分。
问题七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14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A级;2.ISO25745I能效证书(A+++);3.ISO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坊间传闻三菱电梯与招标人谋划此项目,结合招标文件,三菱电梯得分最高,此次招标是在践踏招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业主对此违法犯罪行为置若罔闻,视国家法律不顾,更可恨的是此种明显量身定制的招标文件文件竟然能通过审核,完全意想不到!在这里提前祝贺三菱电梯中标!
回答:1.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第二条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 (A) ;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2.(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款删除,相应分值调整到报价分中,即投标总报价为68分。
问题八
招标文件P351、企业实力(14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A级;2.ISO25745I能效证书(A+++);3.ISO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根据市场摸底,满足以上认证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只有一家制造商能全部满足,此评分办法太有针对性,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难道是招标人为了某一家量身定制的吗?违反了《招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请招标人修改不平等条款。
回答:1.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第二条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 (A) ;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2.(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款删除,相应分值调整到报价分中,即投标总报价为68分。
问题九
商务部分(25分)1、企业实力(14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A级;2.ISO25745I能效证书(A+++);3.ISO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以上两条评分标准招标人有严重嫌疑是以招标名义做幌子,实际上已经内定了三菱?招标只是为了走流程,还挂网招标的意义何在呢?如果三菱中标,我司一定会向相关部门投诉。
回答:1.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第二条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 (A) ;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2.(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款删除,相应分值调整到报价分中,即投标总报价为68分。
问题十
招标文件P35 1、企业实力(14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A级;2.ISO25745I能效证书(A+++);3.ISO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本项目为市级重点项目,关乎民生关乎国有资产的流失,请招标人再三斟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办法,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目前招标文件来看,各项商务评分条款特别明显的倾向于三菱,为其量身打造,请招标人再次慎重考虑商务评分办法的设置。
回答:1.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第二条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 (A) ;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2.(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款删除,相应分值调整到报价分中,即投标总报价为68分。
问题十一
招标文件P35商务部分(25分)1、企业实力(14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A级;2.ISO25745I能效证书(A+++);3.ISO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问:请问招标人以上认证证书和荣誉证书,分别是哪些品牌能够满足?请在回复答疑时把各个厂家对应的资料附在答疑内容后面,让各位潜在投标人都学习学习?
回答:1.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第二条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 (A) ;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2.(3)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此条款删除,相应分值调整到报价分中,即投标总报价为68分。
问题十二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ISO18738-1:2012 舒适度认证(GOOD)证书复印件得分,现市场上取得该证书的单位仅有:三菱、通力、迅达,其余电梯厂商均无,故该条款偏向性极强,建议取消。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得分,现市场上取得国家级的单位仅有三菱,其余电梯厂商均为省级,该条极具偏向性,建议修改为:提供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复印件得分。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ISO 25745I 能效证书(A+++)复印件得分,此处为笔误,该证书应为ISO 25745能效证书(A),建议修改为:提供ISO 25745能效证书(A)复印件得分。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VDI 4707》、《ISO 25745》证书复印件得分,因货梯无节能要求,同时“纯货梯”与“客梯兼货梯”的型式试验报告存在差异,纯货梯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名称为:曳引式货梯,而客梯兼货梯的产品名称为:曳引式客梯,故请明确招标文件中的货梯,是采用纯货梯还是客梯兼货梯,若采用纯货梯,则建议取消《VDI 4707》及《ISO 25745》证书,货梯无节能要求。
5、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我司获得的是: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加分项内容。
6、招标文件要求电梯门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门机整机通过大于600万次无故障运行测试,且门机控制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得2分。该条款明显是摘抄了某家电梯单位的报告,极具偏向性,同时门机均为委托检验报告,故建议修改为:门机采用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的原厂原品牌得分,提供门机委托检验报告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采用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的原厂原品牌生产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因货梯缓冲器采用原厂原品牌极具针对性及偏向性,故建议货梯取消缓冲器原厂原品牌要求。
8、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因“纯货梯”与“客梯兼货梯”不仅型式试验报告存在差异,同时设计也存在差异,载重1600kg,纯货梯的开门尺寸为1500mm*2100mm(旁开),而客梯兼货梯的开门尺寸为1100mm*2100mm(中分),若采用客梯兼货梯,则开门尺寸需调整为1100mm*2100mm(中分),故请明确。
9、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开门尺寸为:1500mm*2100mm(中分双折),因3#DT4电梯,井道净空仅有2500mm*3500mm,宽度较小,无法满足1500mm的开门宽度,同时市场上的货梯均采用旁开门,这样不仅能使成本得到一定的节约,且开门也能做的更大,故建议修改为:3#DT4开门尺寸:1400mm*2100mm(旁开)、4#DT4开门尺寸:1500mm*2100mm(旁开)。
10、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轿厢尺寸为(宽*深):1500mm*27000mm,因该轿厢尺寸已超国标要求,故建议修改为:在满足国标的前提下,轿厢面积按厂商标准执行。
11、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中的无机房客梯,要求载重为1050kg,因新国标GB/T 7588.1-2020对轿厢有效面积做出了修改,现需将载重调整为1000kg,但轿厢尺寸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故建议将电梯载重修改为1000kg。
12、招标文件《电梯技术标准》要求:驱动控制系统:交流变频变压( VVVF)调速驱动系统;传动方式:客梯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传动,货梯采用永磁同步曳引机传动;控制方式:全电脑模块化控制,串行通讯系统,全自选自动程序控制;平层精度(mm):± 5~± 10;噪音指标:机房内≤75dB(A) 、机房外 50dB(A)、开关门≤62dB(A)、轿厢内≤55 dB(A);曳引机:采用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技术(货梯也采用的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机);门机系统:客梯采用 VVVF 变频变压调速门机,货梯采用制造商标配门机;因型式试验报告不是由同一单位出具,从而报告内容存在差异,部分厂商报告内容体现了具体数据值,部分厂商报告内容为符合要求或合格,但均满足及符合国标要求。同时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对平层精度及噪音指标项无要求,故建议修改为:货梯取消平层精度及噪音指标要求,其余部分由厂家自行提供承诺。
回答:1.已取消此条款。
2.经市场调研,满足该条件的制造商大于三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3.此条已作修改,详见答疑。
4.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5.此条已删除,详见补遗。
6.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7.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8.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9.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0.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1.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2.货梯需提供曳引式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删除“三电梯技术标准中:平层精度、噪音指标”要求。
问题十三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ISO18738-1:2012 舒适度认证(GOOD)证书复印件得分,现市场上取得该证书的单位仅有:三菱、通力、迅达,其余电梯厂商均无,故该条款偏向性极强,建议取消。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得分,现市场上取得国家级的单位仅有三菱,其余电梯厂商均为省级,该条极具偏向性,建议修改为:提供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复印件得分。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ISO 25745I 能效证书(A+++)复印件得分,此处为笔误,该证书应为ISO 25745能效证书(A),建议修改为:提供ISO 25745能效证书(A)复印件得分。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VDI 4707》、《ISO 25745》证书复印件得分,因货梯无节能要求,同时“纯货梯”与“客梯兼货梯”的型式试验报告存在差异,纯货梯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名称为:曳引式货梯,而客梯兼货梯的产品名称为:曳引式客梯,故请明确招标文件中的货梯,是采用纯货梯还是客梯兼货梯,若采用纯货梯,则建议取消《VDI 4707》及《ISO 25745》证书,货梯无节能要求。
5、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我司获得的是: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加分项内容。
6、招标文件要求电梯门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门机整机通过大于600万次无故障运行测试,且门机控制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得2分。该条款明显是摘抄了某家电梯单位的报告,极具偏向性,同时门机均为委托检验报告,故建议修改为:门机采用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的原厂原品牌得分,提供门机委托检验报告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采用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的原厂原品牌生产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因货梯缓冲器采用原厂原品牌极具针对性及偏向性,故建议货梯取消缓冲器原厂原品牌要求。
8、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因“纯货梯”与“客梯兼货梯”不仅型式试验报告存在差异,同时设计也存在差异,载重1600kg,纯货梯的开门尺寸为1500mm*2100mm(旁开),而客梯兼货梯的开门尺寸为1100mm*2100mm(中分),若采用客梯兼货梯,则开门尺寸需调整为1100mm*2100mm(中分),故请明确。
9、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开门尺寸为:1500mm*2100mm(中分双折),因3#DT4电梯,井道净空仅有2500mm*3500mm,宽度较小,无法满足1500mm的开门宽度,同时市场上的货梯均采用旁开门,这样不仅能使成本得到一定的节约,且开门也能做的更大,故建议修改为:3#DT4开门尺寸:1400mm*2100mm(旁开)、4#DT4开门尺寸:1500mm*2100mm(旁开)。
10、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轿厢尺寸为(宽*深):1500mm*27000mm,因该轿厢尺寸已超国标要求,故建议修改为:在满足国标的前提下,轿厢面积按厂商标准执行。
11、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中的无机房客梯,要求载重为1050kg,因新国标GB/T 7588.1-2020对轿厢有效面积做出了修改,现需将载重调整为1000kg,但轿厢尺寸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故建议将电梯载重修改为1000kg。
12、招标文件《电梯技术标准》要求:驱动控制系统:交流变频变压( VVVF)调速驱动系统;传动方式:客梯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传动,货梯采用永磁同步曳引机传动;控制方式:全电脑模块化控制,串行通讯系统,全自选自动程序控制;平层精度(mm):± 5~± 10;噪音指标:机房内≤75dB(A) 、机房外 50dB(A)、开关门≤62dB(A)、轿厢内≤55 dB(A);曳引机:采用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技术(货梯也采用的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机);门机系统:客梯采用 VVVF 变频变压调速门机,货梯采用制造商标配门机;因型式试验报告不是由同一单位出具,从而报告内容存在差异,部分厂商报告内容体现了具体数据值,部分厂商报告内容为符合要求或合格,但均满足及符合国标要求。同时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对平层精度及噪音指标项无要求,故建议修改为:货梯取消平层精度及噪音指标要求,其余部分由厂家自行提供承诺。
回答:1.已取消此条款。
2.经市场调研,满足该条件的制造商大于三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3.此条已作修改,详见答疑。
4.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5.此条已删除,详见补遗。
6.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7.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8.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9.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0.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1.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2.货梯需提供曳引式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删除“三电梯技术标准中:平层精度、噪音指标”要求。
问题十四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ISO18738-1:2012 舒适度认证(GOOD)证书复印件得分,现市场上取得该证书的单位仅有:三菱、通力、迅达,其余电梯厂商均无,故该条款偏向性极强,建议取消。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得分,现市场上取得国家级的单位仅有三菱,其余电梯厂商均为省级,该条极具偏向性,建议修改为:提供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复印件得分。
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ISO 25745I 能效证书(A+++)复印件得分,此处为笔误,该证书应为ISO 25745能效证书(A),建议修改为:提供ISO 25745能效证书(A)复印件得分。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VDI 4707》、《ISO 25745》证书复印件得分,因货梯无节能要求,同时“纯货梯”与“客梯兼货梯”的型式试验报告存在差异,纯货梯型式试验报告产品名称为:曳引式货梯,而客梯兼货梯的产品名称为:曳引式客梯,故请明确招标文件中的货梯,是采用纯货梯还是客梯兼货梯,若采用纯货梯,则建议取消《VDI 4707》及《ISO 25745》证书,货梯无节能要求。
5、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获得由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得3分,其余不得分。我司获得的是: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加分项内容。
6、招标文件要求电梯门机采用永磁同步门机,门机整机通过大于600万次无故障运行测试,且门机控制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得2分。该条款明显是摘抄了某家电梯单位的报告,极具偏向性,同时门机均为委托检验报告,故建议修改为:门机采用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的原厂原品牌得分,提供门机委托检验报告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采用与投标电梯品牌一致的原厂原品牌生产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因货梯缓冲器采用原厂原品牌极具针对性及偏向性,故建议货梯取消缓冲器原厂原品牌要求。
8、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因“纯货梯”与“客梯兼货梯”不仅型式试验报告存在差异,同时设计也存在差异,载重1600kg,纯货梯的开门尺寸为1500mm*2100mm(旁开),而客梯兼货梯的开门尺寸为1100mm*2100mm(中分),若采用客梯兼货梯,则开门尺寸需调整为1100mm*2100mm(中分),故请明确。
9、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开门尺寸为:1500mm*2100mm(中分双折),因3#DT4电梯,井道净空仅有2500mm*3500mm,宽度较小,无法满足1500mm的开门宽度,同时市场上的货梯均采用旁开门,这样不仅能使成本得到一定的节约,且开门也能做的更大,故建议修改为:3#DT4开门尺寸:1400mm*2100mm(旁开)、4#DT4开门尺寸:1500mm*2100mm(旁开)。
10、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_货梯》轿厢尺寸为(宽*深):1500mm*27000mm,因该轿厢尺寸已超国标要求,故建议修改为:在满足国标的前提下,轿厢面积按厂商标准执行。
11、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规格要求》中的无机房客梯,要求载重为1050kg,因新国标GB/T 7588.1-2020对轿厢有效面积做出了修改,现需将载重调整为1000kg,但轿厢尺寸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故建议将电梯载重修改为1000kg。
12、招标文件《电梯技术标准》要求:驱动控制系统:交流变频变压( VVVF)调速驱动系统;传动方式:客梯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传动,货梯采用永磁同步曳引机传动;控制方式:全电脑模块化控制,串行通讯系统,全自选自动程序控制;平层精度(mm):± 5~± 10;噪音指标:机房内≤75dB(A) 、机房外 50dB(A)、开关门≤62dB(A)、轿厢内≤55 dB(A);曳引机:采用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技术(货梯也采用的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机);门机系统:客梯采用 VVVF 变频变压调速门机,货梯采用制造商标配门机;因型式试验报告不是由同一单位出具,从而报告内容存在差异,部分厂商报告内容体现了具体数据值,部分厂商报告内容为符合要求或合格,但均满足及符合国标要求。同时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对平层精度及噪音指标项无要求,故建议修改为:货梯取消平层精度及噪音指标要求,其余部分由厂家自行提供承诺。
回答:1.已取消此条款。
2.经市场调研,满足该条件的制造商大于三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3.此条已作修改,详见答疑。
4.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5.此条已删除,详见补遗。
6.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7.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8.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9.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0.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1.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12.货梯需提供曳引式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删除“三电梯技术标准中:平层精度、噪音指标”要求。
问题十五
1:本次招标货梯载重量为了1600KG,对此需请招标人明确该部货梯的梯种是“载货电梯”还是“曳引式客梯”。两者的型式试验报告是不一样的。
2:招标文件序号3#DT4号货梯井道尺寸为2500*3500,对此导致开门尺寸无法做到1500mm*2100mm(中分双折),对此还需请招标人将开门尺寸及轿厢尺寸按中标厂家实际值进行满足,即满足国标要求。由于各个厂家的设计尺寸不一样,因此将该尺寸作为※条款,是否招标人心中已有固定中标品牌了。
3:因新老国标的切换,目前原无机房1050KG的载重只能做1000KG,且1050KG载重通常为日立、三菱各别厂家采用,对此需请招标人对该载重要求进行调整修改。
4:招标文件“(三)电梯技术标准”中:*平层精度(mm),± 5~± 10;*噪音指标机房内≤75dB(A) 机房外 50dB(A)开关门≤62dB(A),轿厢内≤55 dB(A)。
由于上述两项※标准的证明材料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因该份报告所做梯型又为各个型号的样梯,不可能每份报告都覆盖到每个项目每部电梯,且各个厂家所出具报告的相关单位又不是同一家,所出报告的结论有些是数值体现,有些为“符合或合格”,但无论是数值体现还是符合或合格内容,都是满足国标相关规定的。因此要求招标人对上述两项※条件进行删除。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10分分值。
本来这一项评分都属于评委人为因素打分,都属于“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道理。评委如何就能认为某家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方案就比另外一家强或差。这样的单项评分方式甚至已经远远高于最具安全保障的部件原厂原品牌要求了。所以只能说招标人这样设置该项分值真是为那些拼硬实力不行,只懂得动歪心思的人所准备的救命稻草分值。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A+++) ; 3.ISO18738-1:2012 舒适度认证(GOOD); 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2 项的得 2 分,满足 3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
从该评分内容要求来看,已经非常明确的确定了本次投标将由上海三菱电梯或其经销商单位中标。为何招标人非要把这种对电梯本无实质性帮助的获奖认证来作为评分项呢?单独的舒适度认证有什么用,单独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有什么用?电梯都是订单式产品,都是由生产线上按国标要求一件件生产下线进行组装出来的,难道会单独为了本项目按所谓舒适度认证要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规格单独生产的?!所以建议招标人将该无意义的评分项删除,或者改为对招标人有实际意义的增加质保期内容上去。
回答:1.该部货梯的梯种是“载货电梯”。
2.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3.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4.货梯需提供曳引式货梯型式试验报告,删除“三电梯技术标准中:平层精度、噪音指标”要求。
5.经复核,此条款设置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因此按招标文件原要求执行。
6.此条已作修改,详见答疑。
二、补遗
1、招标文件P8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删除第2条财务要求,并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财务要求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第A-2项内容。
2、招标文件P35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2)项商务部分1.企业实力中“(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能效证书(A+++); 18738-1:2012舒适度认证(GOOD);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1-2项的得2分,满足3项的得4分,全部满足得8分。(注:货梯不要求舒适度认证)”修改为“(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 1.《VDI 4707》国际节能能效认证 A 级; 25745I 能效证书(A); 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以上满足 1 项的得 2 分,满足2 项的得 4 分,全部满足得 8 分。”
3、招标文件P35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删除第2.2.2(3)项内容。
4、招标文件P3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1项分值构成中“2.商务部分25分、3.投标总报价65分”修改为“2.商务部分22分、3.投标总报价68分”。
5、招标文件P37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2.1(3)项投标总报价得分(C)中“投标总报价部分评分标准,分值 65 分。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65分,每增加 1%扣 0.5 分,每减少 1%扣 0.3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改为“投标总报价部分评分标准,分值 68 分。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68分,每增加 1%扣 0.5 分,每减少 1%扣 0.3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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