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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树市肉牛养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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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榆树市肉牛养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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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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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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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肉牛养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肉牛养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晟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23楼2309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Y-2022001; 项目名称:榆树市肉牛养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2742537.00元; 最高限价:2742537.00元; 采购需求:榆树市肉牛养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项目管理团队其他人员配备: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均须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所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本项目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23楼2309室。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入吉企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注册人员(网络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7)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开标一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建筑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树市刘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民营路刘家镇政府 联系人:王俣晴 电话:0431-8384401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23楼2309室 联系人:孙雪 电话:1384337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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