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直立人遗址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09 17:24|发布单位: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20|项目监管地:建始县|
【项目概况】
建始直立人遗址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DXC-2022-032
2、采购计划备案号:建财采计[2022]376号
3、项目名称:建始直立人遗址安防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3.666397(万元)
6、最高限价:303.666397(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施工企业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可视报警对讲系统、可视化巡查系统、广播系统、安防管理系统、监控中心等的建设,建立覆盖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域的智能管控系统,运用成熟的技术手段建设视频监控、智能预警、辅助决策及应急指挥系统,有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3)供应商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拟派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一体化信息平台可查;(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1号)
3、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或扫描或邮寄以下盖鲜章的资料至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1号)现场或邮箱(3057155725@)获取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重大违法声明及相关承诺(以上资料见附件)。注:①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上传的扫描件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和所投项目名称,上传后电话联系确认获取文件事宜;②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签收报名资料的时间以邮寄快递系统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和磋商文件的邮寄费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2、特别: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需要,每家供应商只限1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磋商活动,请各供应商人员佩戴好口罩,到达时应主动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消毒等防护工作并做好登记,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劝导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文物管理局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3号
联系方式:13451037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道鑫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67206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186720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