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改造项目重症医学科、手术室设备招标公告 2022-10-09 19:35|发布单位: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开标时间:2022-11-02|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
【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改造项目重症医学科、手术室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202210ZC-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2]XM2469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改造项目重症医学科、手术室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9.8(万元)
6、最高限价:499.8(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重症医学科、手术室系列设备,包括中心监护系统(一拖八)、除颤仪、转运监护仪、电动液压手术台、输液信息采集系统等设备,并完成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具体政策已在招标文件中详细注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址:十堰市丹江路1号
联系方式:0719-8783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400-071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金莉、刘耀、刘娟
电话:0719-868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