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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临泉工业园加油站承重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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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临泉工业园加油站承重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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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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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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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临泉工业园加油站承重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临泉工业园加油站承重罐改造项目已由石化销售皖发〔2022〕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临泉工业园加油站承重罐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工业园区前进东路北侧。
2.2招标项目编号:JG2022-02-1986。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招标范围:承重罐区改造,拆除80m3油罐区,在原址新建120m3油罐区,更换4×30m3双层罐。拆除恢复工艺管线、电气管线、静电接地、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2.新形象改造,该站按旗舰店形象改造。充电桩基础及安装。新增土建工程,新增围墙70米、地坪450平方米,破损地坪修复400平方米。详见工程类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4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2)被建设、安监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发生认为破坏案(事)件、群体性治安(维稳)事件;
(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4)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6)被中石化总部及省市公司限制投标或列入黑名单的;
(7)出现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若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拟派安全员应取得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若组成联合体,须在交易平台上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的签订。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
5.4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4开标室。
6.3开标场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包河大道与太平湖路交口东北角)。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石油分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中路石油大厦23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4792580039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03室
联系人:胡海龙、汪海宾
电话:0551-62220276、17355152023;
E-mail:zhaobiao0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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