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气厂超声波检测仪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第五采气厂超声波检测仪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2-XA302-WZ966
招标公告
(重要:因西北分中心业务调整,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购买、保证金缴纳以及相关票据开具方式较以往均有所调整,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公告要求逐步完成相应操作,不按照步骤或跳过操作步骤极易导致投标失败,请予以必要重视。)
项目名称:第五采气厂超声波检测仪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2-XA302-WZ96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超声波检测仪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内所含7项物资;技术要求、收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到货时间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划分为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62.52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费)。
2.项目单位(地址):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指挥中心);
3.项目承办人:段瑞 联系方式:029-86978499。
4.质量及其他要求
4.1 本招标项目产品执行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4.2 质保期: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
4.3 交货期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指定站点交货。
5.技术服务及培训要求
5.1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技术规格书等(纸制说明书)。
5.2在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质量问题的跟踪和解决,所有服务及配件更换全部免费;质
保期外,中标单位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
5.3若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为用户提供电话、邮件等技术咨询服务,
48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服务,解决或排除质量问题。
5.4中标人应提供相应设备操作的技术培训。
6.验收标准
6.1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准备验收并做好验收纪录,具体按照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及第五采气厂相关制度细则执行。
6.2若存在物资验收不合格,则通知厂家现场整改或更换,整改、更换后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7. 由于编码属性规则等原因,对物资采购需求书中可能涉及的品牌型号不作供货强制性要求,但投标人所提供的物资必须满足或者高于物资采购需求书中的物料描述、技术要求以及所涉及的品牌、型号、标准,需提供纸质版证明文件进行详细说明,且能够满足现场使用工况及安全标准.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
3.4.1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4.2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否决项,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的证明材料判定为不合格,证明材料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接受单独递交的证明材料。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08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 style="margin-left: 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pt;">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费用缴纳平台(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裙楼二楼 |
联 系 人:王新岗 |
电 话:029-68934570 |
电子邮件:wangxingang_n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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