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吐鲁番区域120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吐哈油田吐鲁番区域120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哈油田吐鲁番区域120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吐哈油田吐鲁番区域120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材料名称 | 单块功率(瓦)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单晶双面组件 | 540 | 块 | 167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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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晶双面组件 | 545 | 块 | 99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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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期:按照招标人通知送货,2022年10月25日前将光伏组件送抵施工现场;
2.4交货地点:鄯善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光伏组件及其他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商、型号、规格。所使用的设备不应低于下述所列厂商产品的最低标准及国家标准:晶科、隆基、天合、晶澳、阿特斯、尚德、正泰、协鑫集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③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2财务要求: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0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代理费为固定金额70000元人民币整。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范钰 邮箱: fy13516222570@
电 话: 022-25916812 手机: 1351622257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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