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企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单位和财务尽职调查单位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2-03
2、项目名称:企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单位和财务尽职调查单位竞争性磋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企业收购法律尽职调查单位和财务尽职调查单位采购,总服务费约8万元,分两包:标包1采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标包2采购财务尽职调查服务供应商。磋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投标包数,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分包制作。
5、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标包1
| 通过搜集企业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企业收购方面法律、法规汇编,根据需要,向采购人、职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报告,答疑解惑
| 40000.00
| 40000.00
|
标包2
| 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40000.00
| 40000.00
|
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尽职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完毕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包1: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且年检合格。
(2)标包2:具备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华盛大道华东巷附一巷)
3、方式:现场获取,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各标包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等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华盛大道华东巷附一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华盛大道华东巷附一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利川网;
3.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磋商申请人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工作,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川市龙船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滨江路传媒大楼9楼
联系方式:朱先生13593609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华盛大道华东巷附一巷
联系方式:15071886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蹇女士
电话:1507188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