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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桐乡市公路及桥梁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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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3年桐乡市公路及桥梁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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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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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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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桐乡市公路及桥梁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桐乡市公路及桥梁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省补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桐乡市境内,计划2023年度对桐乡市部分县道、县道桥梁开展大中修改造、小修养护、应急养护及交安配套设施提升等工程。主要工程包括:2023年度县道大中修工程、桥梁改造工程、县道路面与桥梁小修工程、应急养护工程、交安设施提升工程等。计划建安投资约10000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三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标准及其他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3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议书(如有)、工程可行性研究(如有)、勘察、设计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如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如有)、道路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如有))、工程量清单及概预算编制、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4设计周期(相关文本及资料的份数满足业主要求,根据业主需求,分期、分批开展设计任务):
(1)下达任务后14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
(2)项目建议书审查通过后14天内,提交可研报告送审稿;
(3)可研报告审查通过后14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
(4)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4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根据咨询单位、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最终稿;
(6)根据招标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期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验收结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SJ-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公路”),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单位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00时,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送达,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送达前请联系收件人当面接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朱强飞,联系电话:15157369193,由公证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因疫情影响,快递存在不稳定因素,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2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039751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2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吉云路102号
邮编:314500 邮 编:314500
联系人: 陆女士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573-89387629 电话:0573-81888660
传 真:/ 传真:0573-81888660
桐乡市
2022年30日
标 段
资质等级要求
SJ-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公路”)。
注:1、应附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SJ-1
自2017年7月1日以来, 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单幅长度在5公里及以上的大中修(不含新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 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二) 2017年7月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①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①和②两者缺一不可,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时间为准。
2、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公路等级等内容的, 必须附发包人或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工程规模、公路等级等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与招标阶段相适应的设计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小于60周岁,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小于60周岁。
桥梁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小于60周岁。
安全设施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小于60周岁。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年龄小于60周岁。
后续服务
负责人
1
由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分项负责人担任。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担任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批复文件,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还需提供项目或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SJ-1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投标人应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应附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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