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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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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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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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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青岛炼化公司液化气安全提升(顺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2.2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134002万元(不含税);
二标段14056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2301-原料预处理单元、2302-顺酐生产单元、1130-总图运输、成品仓库、1151-循环水系统、1120-控制室扩容、2302-机柜间、2302-变电所、1157-全厂给排水管网、1181-分析化验室、1156-110KV电缆、1157-110KV变电站改造、1138-厂内工艺及热力管网(部分)等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
二标段:1208-液化气罐区、1216-轻石脑油罐区、2302-产品及中间罐区、 1204-重污油罐区变电所、1211-新建汽车液体装卸车设施、1211-改造汽车液体装卸车设施、1170-化学水站、1170-凝结水站、2162-区域四变电所、1138-厂内工艺及热力管网(部分)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
2.5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1)(2)(3),压力容器A1、A2)。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
①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
②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若单项合同中同时包括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
③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分工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及部分工程采购工作,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施工、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及对外协调等工作;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2)款下①②和(4)(6)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①②业绩;
(5)联合体施工成员(1名)应符合第3.1(1)、(2)款下③④和(3)、(4)、(6)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5)款下③业绩;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
(2)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或石油化工装置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若合同中同时包括基础和详细工程设计,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
(3)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质量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序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9亿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亿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 10: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0: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0: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南路827号;
邮编:266500;
联系人:王伟;
电话:0532-8691586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5楼;
邮编:257000;
联系人:杨启帆;
电话:0546-8767126;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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