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修井补救固井质量及小间距层间封堵技术研究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修井补救固井质量及小间距层间封堵技术研究
招标编号: ZY22-XJT12-FK17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属地内部分单井存在固井质量低、空套管等问题,导致固井质量合格率低,同时容易产生水窜,致使单井后期利用时不符合利用条件,需进行固井质量补救、管外水窜治理;部分斜井、水平井因管外固井质量问题,导致底水上窜致使单井产水量增大,影响油气产能,为确保单井产能及油气田开发需求,需进行水窜治理;部分单井在后期利用时需对间距不超过5m的小层间进行封堵,以达到作业目的。
2.2 招标范围:(1)完成现场调研、收集资料,完成前期分析;
(2)开展套管外环空水窜治理、套管外未固井段补救固井质量研究;
(3)开展斜度井及水平井补救固井质量、封堵易漏层水平段、抑制底层水窜研究;
(4)开展高低压层小间距(5m)层间封堵技术研究及应用;
(5)现场开展补救固井质量试验,针对性研发适用于现场的补救固井质量工具。
(6)完成现场试验,形成总结性报告;发表2篇文章(CSCD-C及以上,至少见录用通知)、申请发明专利1项。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4.施工地点: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属地内。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3.3 装备要求: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高温高压养护釜、常压稠化仪、六速旋转粘度计、恒速搅拌器、强度养护箱、微机控制全自动压力试验机、高温高压稠化仪、高温高压失水仪、静胶凝强度分析仪、渗透率测试仪,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清单需包括设备参数与配置参数);所有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API 5ST和API 6A认证证明。
(2)购买设备投标人提供设备购买合同、租赁设备投标人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生产厂家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相关资料。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0年及以上套管外环空水窜治理、套管外固井质量补救从业经验,或承担2个(含)以上套管外环空水窜治理、套管外固井质量补救相关项目的研究经验。
研究团队成员不少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至少2人持有副高级或副教授及以上级别的技术职称证书。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
(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9月30日20:00至2022年10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6标书购买及保证金转账电子钱包账户信息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26501001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90977653@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