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仪器室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仪器室改造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2号。
2.2 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运抵项目工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日内完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
3.4供应商必须是2022年度南京市市级、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采购中标供应商。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评审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10月9日17:00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服务费300元,下载后不退。
5.2平台网址为:http://
5.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比选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5.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比选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唱价时在唱价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5平台网站“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登录、文件下载、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6联合体应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 2022年10月12日9点00分-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2。
6.3应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应答文件的开启
7.1时间:2022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2
8.其他
(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2号、3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
联系人: 王鸿 陈康健
电话:02583300059 13218017665 13645177653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