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大连酒店技改蒸发器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大连酒店技改蒸发器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6948
1.3 项目类别:设备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通过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为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洗涤中心提供3台蒸发器用于洗涤设备改造,签署一次性总价合同,合同上限4.493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限价如下: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形状
| 产品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1
| 蒸发器
| 不限
| 长≤1米
宽≤0.5米
| (1)额定加热功率:≥36kw
(2)额定蒸汽量:≥50kg/h
(3)饱和蒸汽温度:≥171度
(4)额定蒸汽压力:≥0.7mpa
(5)出气口径:DN15
(6)进水口径:DN15
(7)排污口径:DN15
(8)控制方式:液晶显示控制器
(9)加热管:≥2组
| 台
| 3
| 14976.6
| 4493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市场询价的最高值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对外来人员新冠疫苗和核酸的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送货人员需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及健康码绿码,遵守采购人各项管控措施。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蒸发器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216室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先生,0411-83883935
EMAIL:yaotianpeng@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301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882843
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南航明珠大酒店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5号3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1-83882162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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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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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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