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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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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弱电及新建留置办案用房智慧看护系统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2]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弱电及新建留置办案用房智慧看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东海大街55号西侧
2.工程规模:专业工程:弱电及新建留置办案用房智慧看护系统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1017409001001
营口市纪委监委留置办案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弱电及新建留置办案用房智慧看护系统
包括: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源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9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30日 开工至 2023年01月28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08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隋勇
姓名:
崔大勇
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职务:
经理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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