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归州镇彭家坡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9-29 11:55|发布单位: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2-10-21|项目监管地:秭归县|
【项目概况】
秭归县归州镇彭家坡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JS0402-2022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采计备(2022)XM0552号
3、项目名称:秭归县归州镇彭家坡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0(万元)
6、最高限价:352.2(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归州镇彭家坡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归州镇彭家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归水东线庭院改造:铝合金花箱150组,休闲坐凳120米,花坛30米,围墙100米,栏杆40米,3mm锈板雕画200平方米,墙绘500平方米,植物150平方米,“心游归州,踏歌启程(橙)”景观带320米;(2)、景观平台建设:观景平台39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半圆廊架323.45平方米及相关照明设施;(3)村内重要节点建设:休息长廊2座,宣传栏2座,广场标识1个,树池座椅3个,耕牛小品、桥头造型雕塑、单轨火车标识、村落村标各1个,树池植物3株,桥头雕塑照明1处。
8、合同履行期限: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在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3)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210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①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④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专栏”和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企业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1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网(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归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归州镇
联系方式:15392983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昌山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13886653987
联系方式:周宝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宝山
电话:1388665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