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村道路硬化、游园建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村道路硬化、游园建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8 |
|
详细内容:
|
正定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村道路硬化、游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村道路硬化、游园建设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内容及规模:正定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村道路硬化、游园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②建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③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一标段:东汉村;二标段:平安村;三标段:南化村;四标段:新城铺村;五标段:吴兴村;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④工期:45日历天;⑤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3.1.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9日00:00至2022年10月1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行政审批大楼E区10楼
联系人:郑科长 0311-88020889
招标代理: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A座11层1109室
联 系 人:王卓云 0311-66535328
特别:备注:1、①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异议提出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王卓云,电话:0311-66535328。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 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 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