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2124;
二、项目名称: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成交金额:2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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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承担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暖通、消防、亮化、室外及景观等工程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及设备询价、工程变更审核、工程签证单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接受招标人的考核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配合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审核和工程结算审核等。
| 1、本项目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及设备询价、工程变更审核、工程签证单审核、施工结算初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3、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4、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5、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报表,并出具付款审核表,经委托人同意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6、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工程结算并出具审核初稿报告;7、负责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各类合同价款调整等发生的工程量、费用进行测算和审核,并书面签署意见,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供
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8、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负责及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书,并对施工纠纷提供专业支持;9、咨询人应派专人常驻现场并满足委托人需求,确保每次必须参加工程例会;10、负责协助委托方审查各类合同;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
到工程审计完成止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1)清单工程量计算准确;(2)清单项目齐全,无漏项、错项;(3)项目特征描述合理准确、便于执行;(4)控制价编制采信有据、定价合理;(5)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6)日常审核工作资料详细准确;11、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方案比较,出具造价对比建议书,并书面签署意见,为委托方选择最佳变更提供造价参数;12、负责对各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进行经济分析、造价方案论证和审核;13、对暂定材料及主要材料进行市场询价,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会同委托人、监理等人员,按照合同的要求对部分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协助委托人选择优价材料;14、按委托方时间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日常审核工作资料收集并汇总,为竣工结算提供依据; 15、负责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跟踪审核报告,对报告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16、协助委托方办理竣工决算;17、审核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审核项目档案;18、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及变更,及时留取隐蔽工程验收图文资料,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详实的资料;19、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工作内容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 到工程审计完止
| 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1)清单工程量计算准确;(2)清单项目齐全,无漏项错项;(3)项目特征描述合
理准确、便于执行;(4)控制价编制采信有据、定价合理;(5)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
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6)日常审核工作
资料详细准确;(7)审核报告准确合理,资料详实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兴林、黄祥金、付文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 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2060951、0563-30131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邮箱:122058352@
联系方式:0563-206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2804269766@
联系方式:0563-3013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翟工
电话:0563-2060951、0563-3013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采购文件.doc主要成交标的.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已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