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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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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H22-210000-43254
项目名称:白旗、通远堡“五化法庭”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16,186.00
最高限价(元):1,116,102.82
按省院“五化法庭”建设要求对白旗、通远堡法庭进行装修改造。
按省院“五化法庭”建设要求对白旗、通远堡法庭进行装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79号
联系方式: 0415-227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知春园22-2-104
联系方式: 0415-4151199
邮箱地址: 3085583277@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31100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令伟
电话: 0415-415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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