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委托,就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晓庄校区新建工程所需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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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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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务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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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绩要求: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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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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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 2019-01-01 至 2022-09-26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在时间区间内承接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子信息设备或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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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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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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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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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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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可以提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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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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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信用要求: |
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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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要求: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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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条件:本项目是集合型的信息设备采购,上述①内容只限主要设备:防油污摄像机,人脸识别智慧餐台,智能识别还书箱,其它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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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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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事项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