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金寨路16号5楼房屋重新公开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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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022ASSCJ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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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 合肥市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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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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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0551-6573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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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2年9月27日9:00始至2022年10月17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2年9月27日9:00始至2022年10月18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3.竞价阶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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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租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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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首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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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寨路16号5楼房屋
| 5
| 钢混
| 274.64
| 5
| 5.41315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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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金寨路16号5楼房屋。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承租人若准备经营餐饮、宾馆、网咖和教育培训等行业的,需在报价前自行向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和公安等部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够取得许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标的权属情况:有不动产权登记证。面积为委托单位测绘面积。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标的有关瑕疵需由意向承租人向出租方咨询了解清楚。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
①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④承租人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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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租赁用途要求
| 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5%;免租金装修期:30天(租期外)。 1.标的租赁用途为:商业、办公。 2.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生态环境、住建(消防)、公安和市场监督部门许可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 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所有承租方应遵守城市管理、市容环境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等工作。
该标的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经营活动。一旦出现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如发生其他重大损害出租方权益事项,承租方应按照实际损害价值赔偿。
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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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6个月 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方依据合政办2021[2号]文规定收取)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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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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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 3.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承租人。 |
| 三、承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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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9.特别说明:
①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标的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需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出租人。
②水电自理
③本标的房屋未安装电梯,只有楼梯可至标的房屋。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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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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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结果确定当天登录“信用中国”(
3.除涉及最高报价人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签订及履行合同的,不予替补,须重新公开招租。
*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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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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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2.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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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保证金支付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账号如下:
|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6690188001309477
| 光大银行
合肥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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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正确仍查询不到请直接与银行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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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如租赁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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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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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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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网址: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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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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