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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设计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区地铁四号线七个地铁站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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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设计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区地铁四号线七个地铁站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重发第1次公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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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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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和平区地铁四号线七个地铁站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22]4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和平区地铁四号线七个地铁站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3设计周期: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2年11月20日止,共计30日历天。
2.4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和平区地铁四号线七个地铁站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工程,对和平区内七个地铁站周边设施环境进行配套建设,七个地铁站分别为皇寺路地铁站、市府大路地铁站、太原街地铁站、南京桥地铁站、长白岛地铁站、南五马路地铁站、砂阳地铁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铺装面积约98892平方米,种植乔木及灌木约3386株,铺设地被及水生植物面积约23908平方米,新建设施小品约530组(处),新建景观照明约431组等内容。
2.5招标范围:
和平区地铁四号线七个地铁站周边环境设施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图及各专业设计图、说明书、图集、材料表、概算编制,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及专项设计(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节能等专篇);本阶段报审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任务。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4880.31万元,设计项目合同估算价150万元。本项目合同价格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标价格乘以设计单位中标费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3.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投标单位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设计专项资质)及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设计专项资质)及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设计专项资质)及以上】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3日08:30时至2022年09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网文件领取菜单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网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刘宇姓名:刘宇
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职务:其他职务:其他
职称:其他 职称:其他
招标人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人:刘宇
电话:024-310796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姜工
电话:024-23391009
电子信箱:lnzb119@
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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