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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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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辽发改卫生【2022】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含造价)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院内)及相邻的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40号(省疾控中心原址)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45279.0㎡其中:层数: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6569001001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含造价)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以及施工现场总体协调等工作监理及服务工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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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1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3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其它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土建或土木建筑)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景波
姓名:
王景波
单位: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单位: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职务:
主任
职务:
主任
职称:
无
职称:
无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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