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6-610114-04-01-312787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航远产城融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阎良区航远产城融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人民路铁路专用线至107省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道路及交通工程主要内容为行车道路面结构更换、“白加黑”加铺和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加铺,路缘石的更换,港湾式公交车站的设置及交通标线施画等。道路全长5486.614米,宽34.5-4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排水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范围内雨水、污水管道,新建d500-d1650雨水管道约1680米,d400-d800污水管道约2389米。以及考虑公交港湾、绿道、市政管线和交通信号管线等的预留;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铁路专用线-107省道);
2.3 项目投资总额:225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114350666XR27fh8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包含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2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备案,投标资格有效;
(5)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2年09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2年09月2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4.2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1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2年10月11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人民路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本网站》、《现代保健报》发布。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3份电子文件光盘)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投标人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西安市阎良区航远产城融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公园南街19号楼3楼 | 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601-605室 |
|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人: | 牛超 |
| 电话: | 029-89080392 | 电话: | 029-82400102转8106 |
| 邮编: | 710089 | 邮编: | 710048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门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211011580000026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