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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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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备案。以抚发改[2020]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顺市东洲区工程建设开发管理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上游抚顺段)海新河支流郎士河治理项目(东洲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东洲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两岸生态防护综合治理及河道清淤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6458003001
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上游抚顺段)海新河支流郎士河治理项目(东洲段)EPC总承包
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两岸生态防护综合治理及河道清淤。起点为火药库路与新屯南路交汇处到海新街西侧与海新河干流交汇。河道中间段经过长度为 974m 隧道,故施工范围分为两段,(0+000~0+489)段全长 0.489km,(1+463~1+930)段全长 0.467km,共治理河道长度0.956km。对河流两岸进行生态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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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20日 开工至 2023年10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公告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8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9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2、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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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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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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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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