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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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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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细胞能量代谢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22 至 2022-09-29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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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细胞能量代谢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细胞能量代谢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29783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细胞能量代谢分析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60,000.00
最高限价(元):1,5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详细参数 1、耗氧率检测单元: ★1.1 超高灵敏度的极谱氧电极检测样本耗氧率,非荧光方法检测耗氧率、与荧光检测参数同时获得准确数据,测氧精度可达1pmol·s-1·cm-3;稳定状态下5 min内变化不超过0.8 pmol·s-1·cm-3。 ★1.2 可适应不同的实验环境,除常规实验室环境外,还包括高原、野外等极端环境。 ★1.3 可进行高氧、低氧以及常氧等实验。 ★2、荧光同步检测单元 荧光组件含绿色和蓝色光电二级管,内置TPP+检测电极,可检实验指标:耗氧率、产酸率、荧光组件同步测量检测线粒体膜电位、ROS、ATP以及Ca离子等。 3、微型测量仓室 ★3.1内建电子控温高精度的温度控制单元,内含快速升温模块和降温模块。 ★3.2样本仓温度控制范围为4-45℃,温度漂移≤0.002℃。 ★4、精准微型注射器 不限次数的试剂注射模式,可在同一样本测量中加入≥12种试剂。 ★5、线粒体呼吸介质 无需专用试剂盒,开放型试剂,支持通用试剂。无需专用测量板,无专用耗材。 ★二、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境外生产同时需要报关入境)且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及进出口货物海关报关能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 ★三、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则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产品。(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 ★四、配置清单(配置清单不参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耗氧率检测单元1套 2.荧光同步检测单元1套 3.程控式微量注射泵1套 检测电极1套 5.H2O2电极1套 6.专用组织匀浆机1套 7.集成抽吸清洗系统1套 8.微型测量仓室2套 9.精准微型注射器2组 10.线粒体呼吸介质1瓶 11.数据分析工作站及设备操作软件1套
商务要求 ★1、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交付地点:中国医科大学科学实验中心,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指定建筑、楼层、房间)。 ★3、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2.付款时间及条件: (1)合同标的和数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3)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4)免费保修期以验收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免费保修期内达到合同要求,全部免费保修期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全额免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3.中标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费用、外贸代理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员费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税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使用说明书,仪器维护的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 ★5、质量保证期:至少10年; 免费保修期:至少1年。 ★6、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提供(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免费维修服务。 ★7、售后服务网络:提供网络在线咨询服务。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现场免费维修服务。 免费保修期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后的收费标准:原厂备品配件按照出厂价给予7折优惠,除备品配件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 ★9、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免费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无法现场修复时,中标人须无偿向采购人提供备品使用。 ★10、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由仪器制造厂家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培训,不限人数。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直至采购人掌握为准。 ★11、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对本货物的相关软件予以免费更换或升级服务。 ★12、其他: 中标人在货物运输、搬运以及安装调试、检修、维护、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4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3193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
23388575/23388491
邮箱地址:
lngczbgs@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霄、李锋
电 话:
23388575/2338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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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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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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