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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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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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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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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22日15:30
评审专家名单
滕叙辉、张宁、李洁、吕淑文、古忠阳(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81.5132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玮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72229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民市民族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进024-2760914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戴玮024-22722298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XMSW2022CG-001(招标文件编号:XMSW2022CG-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皓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中学堂路12号(21-23轴A-C轴19-23轴C-G轴)
中标(成交)金额:181.51325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皓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辽河大街办公区配套的设施进行养护、管理,维护区域内的卫生和秩序的物业管理企业。共需人员44人。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个月。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经采购单位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为12个月,最多可续签一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滕叙辉、张宁、李洁、吕淑文、古忠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采购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民市税务局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3号
联系方式:唐进024-27609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戴玮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
电话:024-22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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