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地表水、空气等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水、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22日15:27
评审专家名单
郑祥敏,钱锦铭,何庆稀,梁婷婷,庄德华,苏建国,刘小平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翁爱霜
项目联系电话
17858065131
采购单位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59288367
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B8幢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858065131
二、项目名称:地表水、空气等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水、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3800000(元)
杭州绿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仓前号1街道绿汀路1幢101室
2
投标报价:3100000.00(元)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3楼
3
投标报价:3700000(元)
杭州安贝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望江国际中心3号楼426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详见附件
1批
3800000
详见附件
2
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详见附件
1批
3100000
详见附件
3
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
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
详见附件
1批
3700000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郑祥敏,钱锦铭,何庆稀,梁婷婷,庄德华,苏建国,刘小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杭州绿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0
64.0
65.0
64.0
63.5
65.0
65.0
64.5
28.44
92.94
1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9.0
69.0
67.5
67.0
64.0
65.5
65.5
66.79
17.39
84.18
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64.0
64.0
59.5
64.0
58.0
61.0
58.0
61.21
24.02
85.23
1
武汉博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34.5
36.0
34.5
30.0
30.0
34.5
30.0
32.79
30.0
62.79
1
深圳市衡兴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8.5
30.0
28.5
24.0
24.0
28.5
24.0
26.79
25.38
52.17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
台州市环科环保设备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55.4
55.0
53.7
54.4
55.4
55.4
53.7
54.71
29.9
84.61
2
浙江圣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6.4
47.0
45.9
46.4
47.0
44.9
45.4
46.14
29.78
75.92
2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68.0
66.0
64.9
68.0
67.0
67.0
66.4
66.76
30.0
96.76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
浙江环信环境自动检测有限公司
41.2
44.0
42.0
39.3
39.6
42.1
43.4
41.66
30.0
71.66
3
杭州安贝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9.0
65.5
65.0
64.3
65.0
66.3
68.4
66.21
19.46
85.67
3
宁波博之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7.2
51.5
50.5
45.3
50.5
46.1
50.9
48.86
14.85
63.71
3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4.8
64.5
65.0
63.3
64.4
63.3
65.4
64.39
19.2
83.59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288367
质疑联系人:施晓宁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288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B8幢4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爱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065131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107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泰顺县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真:/
联系人:董青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588502
附件信息:
附件.rar
1.7M
1-地表水、空气等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水、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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