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节能验收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2022-CZFW-18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节能验收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2-CZFW-180
项目名称: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节能验收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3万元
最高限价:127.3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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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6 | 6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改造项目采购室内环境检测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33 | 33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节能验收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是
| 19.3 | 19.3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检测,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是
| 4 | 4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环保验收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是
| 15 | 15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室内环境检测,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6包 | 是
| 10 | 1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电气设施检测,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7包 | 是
| 20 | 2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消防检测,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8包 | 是
| 20 | 2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房产测量,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至第7包:本项目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8包:本项目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8包均适用)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检验机构CMA证书(仅适用于第1包、第2包、第4包、第5包);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认证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检验机构CMA证书(证书附表中须包含人防相关检测)(仅适用于第3包);
5、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仅适用于第6包);
6、投标人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成功,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有效的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仅适用于第7包);
7、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仅适用于第8包);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到 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xzb0808@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022-26116029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2)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文件及资料领取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xzb0808@(邮件主题为:ZX2022-CZFW-180的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6号楼B座501开标一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6号楼B座501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23766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联系方式:022-2611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2611602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180项目需求书.docx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