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0804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永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永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永嘉县。
2.2项目建设规模:装机容量1200MW。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且完成发包人许可的补充专项地质勘探项目、土建工程标承包人进场交接工作面为止。具体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2个月之内,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三大专题报告(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枢纽布置格局选择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的编制。
(2)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
2.4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包括各专题报告编制(除招标人另行单独委托编制和审查的专题报告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完成从启动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取得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及其必要过程文件)及项目核准批复所需完成的勘察设计、专题研究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
电站接入系统设计由发包人单独委托第三方完成专题报告并取得审批意见。
(2)为充分利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现场勘探工作条件,补充开展地下厂房等部位专项地质勘探工作,包括补充1号长探洞、补充2号长探洞等洞室及其配套专项设施的实施。
(3)征地移民咨询。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承担移民管理咨询、建设征地相关专题管理工作、征地移民前期数字化管理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招标项目标段:共分一个标段。
2.7中标人数量:1家。
2.8其他补充(如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 财务要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不接受最近三年(2019年-2021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审计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公章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印章及签名。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承担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勘察设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三年未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过1个及以上国内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设总(或副设总)的工作业绩。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3日9:00时至2022年09月27日17:00时(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4.2获取方式:因疫情期间特殊情况,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扫描件打包)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邮箱:805708081@。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统一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购买,转账时需备注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简写。
4.4需发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彩色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开票信息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公章。
4.5特别:投标人发送第4.4条要求的彩色扫描件至该项目电子邮箱后,电话或短信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受成功后即视为有效获取招标文件。
4.6未按以上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因疫情影响,投标文件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如需现场送达,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温州防疫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
5.3邮寄形式(参加视频开标会):
(1)建议使用顺丰的邮寄方式,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迟到或包装破损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快递退回至投标人。
(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嘉成公寓4栋西边11楼会议室,收件人:熊女士,联系方式:15083551585。
5.4现场送达(参加现场开标会):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准时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中出现的密封破损,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嘉成公寓4栋西边11楼会议室同时进行现场和视频开标,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永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嘉成公寓4栋西边11楼
邮 编:325199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970424733
电子邮件:124003264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邮 编:330096
联 系 人:熊女士
电 话:15083551585
电子邮件:80570808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账号:791905030110901
9.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10.免责声明
参与本次投标的公司,如在招标信息的获取及投标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浙江永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督电话:0577-67250992
12.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根据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凡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应遵循以下事项:必须在开标评标场所入口处,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采取“测温+扫码”进行“温州防疫码”和“行程码绿码”核验。凡有发热(体温超过正常值37.2℃)、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重点疫区且隔离期未满的各类人员、现场体温测量不正常的等不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以及不按防疫政策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开标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授权代表请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路程、防疫检查等因素,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否则不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