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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2-09-22
详细内容:

?????????????????????????????江苏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南通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启东蓝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东部蒿枝港-塘芦港区域沿岸海域



2.1.2建设规模:海堤生态化长度 12.5km;互花米草治理与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300万平方米(含互花米草治理 155.8万平方米);潮汐交换通道修复面积72.3万平方米,沙滩修复治理。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建筑安装费估算价3.8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80 日历天。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 日历天;工程勘察测量与施工图设计同步实施)。



施工工期:450 日历天,项目实际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养护期:5年



2.1.5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须在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设计图纸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质量为合格。



2.2招标范围:

①勘察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出具上述工作内容的测量报告和勘察报告;

②报建手续: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如有)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中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④施工: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⑤交(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实施及验收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部门核查工作。

⑥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中标人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沉降位移观测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双方协商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注: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经公开,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



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若非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少于1.5亿元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水运或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不少于1.5亿元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水运或者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同时联合体另外一方承担过不少于1.5亿元水运或者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







3.4其它要求:



?近五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2年10 月31日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 月31日9时00分。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2年10月31日9 时0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启东蓝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江海产业园望海路9号地 址:启东市民乐路万豪花园29幢



邮 编:226200 邮 编:226200



联 系 人:尹激扬、赵亚平 联 系 人:孙金花



电 话:0513-69919586电 话:0513-83352336



传 真:传 真:0513-83206899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fgyjszx@



10.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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